有关网络小说的漫谈

对某道知乎上的提问所做的回答

 

对于其他艺术创作载体,漫画也好电视剧也好电影也好,既有优秀的不愧于艺术品这一称谓的,也有堪称糟粕的。特别是在人们精神世界得到极大扩展、商业需求触及每一种创作载体的情况下,只为满足人们的意欲的作品自然就会应运而生。

文学作品亦不例外,有值得永世流传的不朽之作,也同样有低俗不雅的拉杂作品。这是这个商业时代下的常态。有人看就有人写,有人愿意为此付费就有人愿意为此倾注精力。

如果你承认了成人影片、低俗影片的存在,并觉得它们的存在是合理的、尽管我不去看但这不关我事,那么相应的这一类型的小说亦应得到承认。

这些作品都是创作者在商业社会催生下的应读者需求而写就。只是这些创作者并不以文学创作的追求为目标,而是以编写读者喜爱看、能满足读者某种欲望的故事,并通过持续的故事编撰谋取名利。这是一种求生行为,这是一种营生。

它们本身不会传承,但是只要读者存在,这些作品就会存在下去。先有的作品将作为后来者的示范,为后来者提供模仿的范本与创新的源泉。

它们本身亦不会消亡,因为面向读者内心深处的某种隐秘的欲望和肉欲的作品将会陪伴这些欲望本身一直存在下去。即使明面上不复存在,暗地里依旧会受人喜爱。

因而很遗憾它们并不是“特殊”的小说,它们能够如此大量的存在就证明它们已经成为了一种风格或者题材定式,也就具有了一种普遍或者常见性,也不是只有某小部分读者才会喜爱的作品。
不过它们现在成了一种偶尔会让人特别拿出来进行质疑的对象,这种现象反而比它们本身更值得玩味。

对于别的载体而言,纯粹强调满足人肉欲或其他欲望的作品与一般的作品往往是能够区分,并且是分开对待,采用不同渠道发行与获取的。但是这些网络小说却和其它“普通”的小说能够在同一平台、同一排行榜得以存在。并且它们已经变得稀松平常且显得很大量的这样一种现状更轻易地就能引起受众的警惕,甚至是批判。

这背后的原因大概是“文学”载体本身。相比起电影、电视剧这些生来便是为了娱乐而后才产生艺术形态的体裁不同,文学自诞生之始就是“高贵”的,它是由知识分子与贵族构建起来、历经漫长时光才逐渐得以成为所有人的艺术。而它在这漫长的时光中有相当长的时间都担任着记录历史、社会变迁、人对自我精神世界的探寻的职能。换言之,文学与文字是带有它天然的严肃性的,不仅是思想上的严肃性,也有创作本体的严肃性——粗暴地将其简化的话,就是你要写故事也得给我好好写,即理应认真对待的意思。这种严肃性在人们心中扎根,并且存留至今。

可是文学同时又是最“简单”的艺术创作门类,几乎所有人都可以开始创作。只是问题不在于大家都在写,而是大家都在写的同时以往不被认可为文学的作品也能称之为“文学”,或者能够披上“文学”的外衣了。网络文学网站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在它的语境下,无论是多么糟糕的小说,都可以算作一种“文学”,特别是那些受人欢迎,排行前列的小说,就更能获得这一种加持。因而有些跟不上变化的读者就会开始怀疑,这些作品是否能够称之为“小说”、称之为“文学”,但是市场和网友们并不关心这一点,网络的语境就是“给你好看”,只要好看就行了,是不是文学与我无关。

这就是让我内心感到复杂的地方,尽管我们仍不大愿意将这些作品称之为“文学”,但是“网络文学”这一概念的形成与认可在今天看来几乎已成定式。但是这一称呼又过于宽广且不严肃,将优秀的作品与糟糕的作品一同囊括之后,它本身的水平也变得暧昧而不可言。一方面我们承认这些作品能够得以大量存在代表着这是读者喜欢看的作品,另一方面我们又为这种作品能得以大量存在而扼腕叹息。它是否会代表、或预示着文学在某一意义上的坠落或式微,争吵至今还未休止。

而另一种复杂的情感在于,这一问题或其类似的问题,它们的提出往往不是真的在探讨这类型作品所代表的的形态,而只是作为某些读者去攻讦另一些读者的武器而已。他们并不在乎这些作品如何,只在乎让这些作品的读者如何。这一现状也让人不得不回避这些讨论与问题,因为它们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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